清末官员服饰有哪些规定

清末官员服饰尤为繁杂,依官位大小不许滥用。清末官员的蟒袍,是官员穿的上绣蟒形的长袍。一品至三品,九蟒五爪;四品至六品,八蟒五爪;七品至九品及“未入流”者,五蟒四爪。

清末官员的补服,是加在袍外的褂子,正中用金线绣织鸟,兽形的正方图案。

文官为鸟形:一品仙鹤、二品锦鸡、三品孔雀、四品鸿雁、五品白鹇、六品鹭鸶、七品鸂鶒、八品鹌鹑、九品练雀、未入流黄鹂。

武官为兽形:一品麒麟、二品狮子、三品豹子、四品虎、五品熊、六品彪、七品八品犀牛、九品海马。

清末官员的顶子,是缀在帽子顶部的珠子,按其品级而呈不同。一品红宝石、二品花珊瑚、三品蓝宝石、四品青金石、五品水晶、六品砗磲、七品素金、八品花金、九品花银。

清末官员的花翎,是横插在帽顶部的孔雀翎羽,并以翎眼的多少分官职的大小,但最多不超过三眼。一眼,不问勋赏,凡五品以上的官员,可以捐纳顶戴;二眼,限有特殊功勋的大臣;三眼,只限于宗臣,如亲王、贝勒始得顶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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