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美的表现,不外有实与虚两个方面。实的方面是有形的,包括用笔、结构、章法等内容;虚的方面是无形的,包括神采、气韵、意境等内容。
书法的用笔、结构和章法,都是可见的形体。用笔有迟急、起伏、曲折之分,笔锋有正侧、藏露之别,笔画形态有方、圆,还要讲求笔力与笔势;结构有奇正、疏密、违和等法理;章法有宾主、虚实、气脉连贯和行列形式等表现方法。三者之间相辅相成。
神采、气韵、意境都是无形之物,他需要通过有形的用笔,结构与章法加以表现。神采是书法艺术的灵魂,古人评论书法,早有“神采为上,形质次之”的说法,但同时又指出“规矩既失,神则无存”。神采美只有通过形质美才能表现出来。
气韵是书法艺术的生命,是形与神之间的桥梁,是表达情性的介质。意境也是书法艺术的内在美,包含意境、情调、风度、品格等内涵。
书法创作是集点画以成字。组字而成篇,从而表现出作品的神采境界。
而书法品评的第一视觉印象常常是书作的神采、气韵、再审视它的章法,剖析它的结构、用笔,由书作的意向,而联想到生活中种种事物,作者的创作环境和思想活动,从而领会出作品的美之所在。因此,书法品评的过程,是观赏者的“美的再创造”过程。
实际欣赏时,可以先远看布局气势,再近看运笔精到,书写节奏,布白情况,书法气息,笔墨情趣,结构情况等。再看单一的字的结构情况,去联系它的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