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我国丧葬习俗有出殡日起三天原坟的习俗,即在墓地下葬的要到墓地上梁、摆供品、上香、踩院子、烧纸等。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,只摆供品、上香、烧纸。
从人死之日起,每七天烧一次纸,烧七次,共七七四十九天,此为烧七,也叫“做七”。目前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,即一七、三七、五七、七七。按丧事习俗,烧一七、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,称作“有头有尾”;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;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,烧五盆纸花。
按丧事习俗,烧七、烧百天、烧周年、烧三周年的传说在于人死到阴曹地府后,共有十位阴府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,其职是将亡者提询,以生前所作所为,善善、恶恶、加以侦讯。
共有十位王官,掌理十殿。首先要过前七殿,第一殿秦广明王、第二殿楚江明王、第三殿宋帝明王、第四殿伍官明王、第五殿阎罗帝君、第六殿卞城明王、第七殿泰山明王。儿女烧七,希望父母在阴间能安然舒适,过王顺利,能够投生,转入来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