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孝经》所阐发的是人伦孝礼吗

孝经》我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。有人说是孔子自作,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。清代纪昀在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中指出,该书是孔子“七十子之徒之遗言”,成书于秦汉之际。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,注解者及百家。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,宋代邢昺疏。全书共分18章。

该书以孝为中心,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。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,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人之行也。”书中指出,孝是诸德之本,“人之行,莫大于孝”,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,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,保持爵禄。

《孝经》在我国伦理思想中,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,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,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,认为“孝悌之至”就能够“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”。

《孝经》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。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,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,是孝之始;“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”,是孝之终。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。

《孝经》在唐代被尊为经书,南宋以后被列为《十三经》之一。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它被看作是“孔子述作,垂范将来”的经典,对传播和维护封建纲常起了很大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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